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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区局全面开展仿药类边缘产品专项整治

2008-05-19 08:56:31    作者:

 

为及时清理药品市场上以多种形式出现的非法“仿药类”产品,强化整治辖区内药品流通市场秩序,进一步加强公众用药安全,从4月开始,花都区局将在辖区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“仿药类边缘产品”专项整治行动。

据悉,“仿药类边缘产品”大多数含有和标示含有药品的成分,未经临床验证、审批和检验,产品的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中没有关于注意事项、不良反应、毒副作用和禁忌的提示,但其名称、包装与已有的合法药品非常相同或近似,容易误导市民,给市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其主要特征是:

(一)在产品名称中自称为“药”、“纯中药”、“医疗器械”等,普遍以药品格式标示对疾病的功能主治;在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上明确标明有药用成分,与已有合法药品或保健食品非常相同或近似。

(二)在产品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上直接标示[功能主治][适应症][用法用量],或宣称对各种疾病具有“显著作用”、“治疗作用”等。

(三)这些产品都没有严格的生产规范和检验检测,而且胡乱编造所谓的“批准文号”;销售渠道往往是送货上门,实行代销,或以讲座形式进行宣传推销,质量难以得到保证。

(四)此类产品面对消费者以药品的面目出现,而面对药品监管部门时则以非药品明目出现,企图规避监管;它们大多在药品、保健食品零售企业销售,经营者以药品介绍、销售。

(五)经销商通常选择老年人为销售对象,抓住老年人体弱多病、求治心切等特点,不惜重金开展“专家咨询”、“免费检测”、“免费赠药”等活动,骗取消费者的信任。

(六)销售产品地点经常变换,以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为主要模式,通常举办的销售活动在一个地方一般只进行三五天,以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。

花都区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,明确提出要切切实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部署上来,提高认识,周密安排,全力以赴做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。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:一是宣传发动,开好宣传大会,形成动员监管相对人的强大声势。同时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生产经营者和广大群众。二是集中力量,全局出动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组,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,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,加强对“食”字号、“消”字号、“健”字号或无表示任何批准文号的产品的整治,落实对辖区生产、经营仿药产品的单位进行100%检查。三是严格执法,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。对生产、经营违法宣传疗效和保健功能的仿药类产品的企业,对不规范经营保健食品、普通食品和保健用品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企业,摸清底数、查清涉嫌违法产品的来源、去向,建立违法单位档案。目前,已对1家涉嫌经营仿药类的企业进行了处罚;对21家不规范经营可能导致误导消费者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。四是标本兼治。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,尽快加强边整治边总结,形成监管长效机制。